纪委监委助力 五通桥区确保农民种上“放心种”

2021-04-07 14:47: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

杨琴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冠英镇村民杨某在农资店购买的水稻种子有问题,且商家不予赔偿……”近日,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区心连心服务中心转交的群众来电。

“是种子质量有问题还是育苗方式有问题?”带着重重疑问,区农业农村局庚即组织农业专家和镇村干部到杨某的秧田进行现场查看,却发现该水稻种子发芽出苗正常。但杨某依旧坚称种子质量有问题,发芽率太低。

“我们通过查阅购种发票和商家出示的经营台账,找到出苗少的原因是杨某用种量太少,种植4.5亩水稻,才播种3斤种子,显然是不合理的。”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黄勇介绍到。在农业专家的解释指导下,杨某向农资店表示了歉意,并及时补播了水稻种子,避免延误春耕,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各镇村种子集散地、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摄影:杨琴)

这场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得益于农资店规范的销售行为。“我们要求全区农资店依法建立、保存经营台账,并向每一名种子购买者开具销售有效凭证,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迹可循、有据可依。”黄勇表示。

为保障2021年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探索开展“融入式”监督,在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到为期一个月的大春生产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中,联合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全区各镇村的种子集散地、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你店里近期农资销售情况如何,是否及时登记台账,产品库存是否充足?”每到一处,督查组都会仔细询问经销商经营情况,认真核实种子经营主体合法性和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规范性,重点查看产品适用范围、质保期限、备案信息等是否完整有效,并对经营台账和销售凭证存根进行核对,丝毫不敢马虎。

检查完毕后,督查组会及时指出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要求经销商及时整改,并发放宣传资料,向经销商宣传《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经销商法律法规意识。

“和纪检组一起开展监督检查虽然存在一定压力,但常态化的督促的确能够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深有感触。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已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80余家农资供应店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不规范经营行为15起。

“群众关心的热点就是我们监督的重点,种子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丝毫不能马虎。我们将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农民种上放心种子。”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曾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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