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男子经“朋友”介绍偷渡缅甸“捞金”:分文未挣,反被打掉牙齿

2021-04-14 16:09: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罗会

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假如朋友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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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去缅甸捞金,

你会心动吗?

4月14日,四川在线记者从达州市渠县公安局获悉,该县一名21岁男子邓某在“朋友”的帮助下偷渡到缅甸打工,结果沦为“公司”的“诈骗工具”,完成不了任务被打掉牙齿,身上多处淤青,工作3个月未拿到一分钱工资。

渠县警方介绍,经侦查,渠县万寿镇男子邓某存在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疑点。今年4月12日,依法传唤邓某进行询问。

经查:21岁的邓某与家人在福州务工期间,在酒吧认识了福建闽侯人黄某,交往一段时间后,黄某对邓某说,要不要去国外打工,外面工资高钱好赚。

已经把黄某当好朋友的邓某答应下来,他们还联系了各自的朋友徐某和刘某彬。随后,在黄某的安排下邓某、徐某、刘某彬3人乘坐由黄某购买的机票于2020年6月从云南普洱市勐连县偷渡出境。

据邓某供述,出境到达“公司”后,他们便被没收手机并控制了人身自由。“公司”培训他们通过聊天工具,诱骗他人在网上运用APP软件进行赌博,如果没有完成分配的任务,“公司”领导便会出面进行体罚,许多人不想干逃跑出去,被抓回去打了又干,邓某因未完成任务,牙齿被打掉一颗,身上多处淤青。

2020年11月,邓某和朋友找准机会艰难逃出,偷渡入境后,被当地派出所查处并送回。

偷渡缅甸工作3个多月,邓某及朋友不仅多次遭受体罚,出门需征得同意且必须有专人陪同,还一分工钱都没挣到。

渠县公安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出入国(边)境的人员,须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市民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正常渠道的招工信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判断能力,不盲目跟风、不贪图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掉的都是大陷阱。

(图据渠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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