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评论员 张舟
射洪市柳树中学要求高一年级重点班学生家长一次性支付5998元,高价购买校方推荐的平板电脑和捆绑教辅软件,甚至还将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与该校学生分班挂钩,购买之后学生可进入与重点班“同层次”的“平板平行班”。对此,柳树中学校长向小平回应称,运用平板电脑进行课堂教学,是推进优质教学、进行教学模式创新的做法之一,“不能说不公平,这和家长对智慧课堂教育的认识有关,全凭自愿。”
乍一听,柳树中学校长的回应似乎有些道理,但其实却谬之千里。的确,利用平板电脑开展教学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旨在通过多媒体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反馈的速度与效率。但类似柳树中学这样的做法,不仅是以教育之名绑架家长和学生,趁机“薅羊毛”,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直接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更是在人为制造教育不公,是对教育公平原则的最大背离。
正在做练习题的高二学生,面前是平板电脑 蒋诗逸 摄影
笔者注意到,类似的问题,并不是第一次见诸媒体,就在同一天,人民日报公众号报道,安徽蚌埠市有家长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每个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说布置作业和学习要用。去年,浙江嘉兴市就曝出类似的事件,遭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的通报。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为何强制购买平板电脑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却始终没有得到根治?这背后的不当利益究竟有多大,以致于学校甘愿冒着违规违法的风险,不遗余力推广平板教学?
笔者以为,对于这类似的事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远远不够。虽然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数字化教育是大势所趋,但在这个推进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为学校划定红线:任何教学创新,任何校企合作都不能背离教育公平原则,更不能将校方教学创新成本直接转嫁给学生和家长。只有立好规矩,划定红线,不给个别学校和企业留下一丝一毫挟身份强制学生购买产品的机会,才能真正让校园成为一方净土,不被扭曲的利益所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