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不枉不纵、精准指控黑恶犯罪方面,四川检察具体做了哪些工作?4月26日下午,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作了详细介绍。
该负责人表示,专项斗争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把“不放过、不凑数”的办案要求落到实处,整体办案质效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通报表扬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为实现精准指控,检察机关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加强诉前主导。将同级同步介入作为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规定动作,积极提供定性处理和侦查取证建议,对提前介入、审查起诉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统一执法司法认识。
二是凝聚执法司法共识。与省公安厅会签办理涉黑恶案件指导意见,对线索移交核查、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达成共识;联合省监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办案证据指引》,明确了收集证据的一般原则及具体标准。
三是对相关案件统一把关。把重大黑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作为硬性要求,明确市级院对其他恶势力犯罪的统一把关责任。先后制定7项规范性文件,要求把住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关键节点;对重要诉讼决定和关键事实证据变化层报省检察院,由员额检察官包案对口指导。该做法被全国扫黑办推广。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组建63名检察骨干专业人才库,在重大黑恶案件攻坚、督导督办时,适时调配专业人才参与。每年由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片开展重大黑恶案件全覆盖督导,逐案调卷审查,会商解决办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围绕恶势力、“套路贷”“保护伞”等办案重点难点,4批次汇编下发29个典型案例,2起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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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