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任鸿 陈松
4月26日下午,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在审结的899件7600人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涉黑、涉恶和“保护伞”被告人的重刑率分别为61.38%、27.46%和91.07%。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扫黑办副主任白宗钊介绍,在专项斗争中一审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共计971件7799人(其中:涉黑犯罪192件2564人;涉恶犯罪707件5036人;“保护伞”犯罪72件199人),审结率达100%,位居全国第一,宜宾饶氏兄弟案、广元刘明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其中饶氏兄弟案入选最高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共判处涉黑恶被告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54人,剥夺政治权利340人;在审结的899件7600人涉黑恶犯罪案件中,涉黑、涉恶和“保护伞”被告人的重刑率分别为61.38%、27.46%和91.07%
“另外,我们还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白宗钊介绍,在三年专项斗争中,法院系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被裹挟参与黑恶犯罪的从犯、未成年人犯或者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情节的黑恶组织成员,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有效分化瓦解黑恶组织,实现惩罚与教育挽救并举的良好社会效果。甘孜所牙等人涉黑案和德阳许毅等人涉黑案宣判后,被告人全部服判不上诉,受到中央、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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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