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追踪|村组干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整组土地流转,农业农村厅:违规!

2021-04-28 08:22:1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琴

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近日,有网友在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留言,反映南充市南部县东坝镇继龙庙村2组在部分村民未签协议的情况下,上百亩农田被整组流转。

记者调查发现,该组土地承包协议签字栏仅28位村民签字,部分村民户未签字。>>>点击查看详细报道

在部分村民未签字的情况下,南充市南部县东坝镇继龙庙村2组的土地是如何被整组流转的呢?

村组干部:

实际操作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来执行

2020年9月10日,继龙庙村2组召开组员大会,会上同意将本组土地出租给承包方春晖公司。不过,根据会议记录,参会的村民只有黄正发等12名村民代表

已经硬化了四周的鱼塘

当天会议的讨论内容为何没通过微信等,向未参会村民扩散?对此,四川日报全媒体民情记者采访了时任2组组长黄明,他表示:“没想过要在微信群上发。”

已经建成的猪圈,远处的鱼塘已经硬化四周

 

对于2020年9月25日2组与春晖公司签订的手写土地承包协议,部分村民未签协议却仍被流转的情况,该村村组干部表示,知道整组流转必须每户同意才能进行,但实际操作中却因为怕麻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来执行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

土地流转中,业主需要和每一户流转范围内的家庭承包户签合同

四川日报全媒体民情记者查询了解到,事实上,农村土地流转“少数服从多数”的做法,相关法规明文禁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下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对此,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土地流转中,业主需要和每一户流转范围内的家庭承包户签合同;也可以和集体签,但前提是,全体村民授权将土地委托给集体,村民之间不能相互代表

专家声音:

不能忽略外出务工村民合法权益,微信等网络技术手段应当更多参与到乡村公共治理中

“我们在调研中也多次遇到村民反映土地‘被流转’的情况。”省社科院原副院长郭晓鸣表示,发生在继龙庙村2组的土地流转矛盾有一定普遍性,特别是当前,农村居民流动性增强,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现实的要求。

郭晓鸣表示,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不能忽略外出务工村民的合法权益,微信群等网络技术手段应当更多参与到乡村公共治理中,让更多的村民在更大范围参与进来。

他认为,其实多数村民还是支持流转的,在土地流转前,更应该把工作做细做实否则好事变坏事,村干部做了事更惹了怨,得不偿失,也会给以后的产业发展留下隐患

 

在部分村民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

该组的土地却被整组流转,

当地乡镇政府是否知情并给予了指导呢?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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