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张庭铭 吴枫
“互联网本身就是线上的方式,互联网庭审也是,正好与互联网的天性吻合。”5月25日,成都互联网法庭首案开庭,旁听庭审后,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刘宁评价说。
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这起首案从立案开始,当事人或代理人就未到过法庭,全程自助立案、自助存证、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电子签名、电子送达等,均在网上进行。
“高科技赋能司法。现在只要有网络,就可以实现跨越千里的诉讼,大大减轻了当事人往来法院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刘宁表示。她举例说,“一个互联网网购纠纷,可能涉案金额很小,若是线下诉讼,可能交通成本都不够,线上诉讼能进一步降低成本。”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唐稷尧也认为,这样的方式更能推动互联网纠纷的解决。“互联网纠纷解决的难点之一就在于部分当事人的空间距离很远。线上面对面,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刘宁同时认为,互联网公开庭审,打破了物理空间限制,实现了无边界的司法公开。“互联网是有扩大效应的,采取这样的开庭方式,可让更多公众关注到司法审判,一方面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可借助一些典型案例设立行为规则,起到法治宣传作用。比如今天的案子宣判后,就会有更多人知道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互联网侵权,起到引导规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