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 一项重要决定草案今天提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1-05-26 10:16: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诗侠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迎来关键节点!5月26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决定草案通过三省共同决定的方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采取的共同措施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并切实加以履行实施,同时通过条例的方式细化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以‘决定’+‘条例‘的方式,强化流域共治,体现各自特色,增强立法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伟华在对决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

赤水河是长江的一级支流,加快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是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行动,是切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系列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依法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实际行动。“而作出决定,是实施赤水河流域协同共治的共同需求,也是创新流域保护类地方立法的积极探索。”梁伟华说。

决定草案共18条,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和联合防治协调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落实了“五个统一”“两个机制”的要求。决定草案规定,三省在赤水河流域共同开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规划、防治等领域的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建立赤水河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一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协同推进赤水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及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协作和地方人大监督协作,明确法律责任等措施,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形成合力,规范推进。此外,还规定了决定的统一施行时间。

决定草案最大亮点,是突出了流域共同保护,积极探索创新地方立法。在制度设计上注重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细化,注重与国家有关规定的衔接,注重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落实,注重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协同,通过赤水河流域三省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保护标准、保护措施和保护要求的协同统一,进一步强化三省共同的法定责任,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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