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是今年四川“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的一大重点。5月31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春雷行动2021”十大典型案件。其中,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开江县运娟冻货经营部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受到关注。
案情介绍: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30日向开江县名人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20盒精品肥牛中有4盒张贴有双层标签,两层标签印制的生产日期不一致,该精品肥牛已超过保质期;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在2020年8月10日后以零售的方式销售了过期的冷冻猪耳朵,产地国:荷兰,生产日期:2018年8月9日,保质期:24个月,共计141.6098Kg,下剩40Kg;在2020年6月22日后以零售的方式销售了过期的肉花三文治香肠,生产日期:20200324,保质期:90天,16个,下剩30个;在2020年10月28日后以零售的方式销售了过期的双汇蒸煮淀粉肉肠,生产日期:20200427,保质期:6个月,共计6根,下剩66根;当事人冷冻库内摆放有待销售的过期速冻调理牛肉,生产日期:2019年7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共计12.3Kg。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9147.15元。
处理结果:
鉴于当事人于一年内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已被多次行政处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速冻调理牛肉12.3Kg、冷冻猪耳朵40Kg、肉花三文治香肠30个、双汇蒸煮淀粉肉肠66根;2、罚款5000元;3、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注销当事人《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4、禁止当事人经营者郑运娟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