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六一儿童节到了,在这孩子的节日里有一份超硬核的“礼物”到来,这就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其中,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关系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及社会的发展。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若不履行监护责任,甚至对子女有遗弃或其他侵害行为,再让其担任监护人将严重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本期法博士普法微课堂将通过四川省首例亲生父母因遗弃子女被撤销监护权、由民政部门当监护人的真实案件,以案说法。
过去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领养的案例,但这起案件却有一个特殊之处——这是四川省首例亲生父母因遗弃子女被撤销监护权、由民政部门当监护人的案件。彤彤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不幸的是,她遇到了如此不负责任的亲生父母,出生仅仅两天就将她无情抛弃,而幸运的是,她在法律和善良的庇护下,得以开启新的美好人生。
以往遇到这种情况,采取的方式多是送回父母身边,因为通常情况下孩子还是待在亲生父母身边更有利于成长。但考虑到彤彤的亲生父母吸毒,不能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也不愿意抚养,最终法院决定撤销彤彤亲生父母的监护权。那么民政部门是如何扮演未成年人监护人这一角色的呢?彤彤长大后,如果她或者领养家庭受到亲生父母的骚扰怎么办?现在让我们通过本期节目,一起来揭开这个谜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