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 四川各级党委这样抓好“三农”工作
——解读《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在线记者 王成栋
近日,省委正式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保障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此前的2019年8月,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在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背景下,《实施办法》对党管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考核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这些要求,又该如何确保落实落地?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
啥谋划?
明确压实各级三大责任,细化六大工作任务
问:《实施办法》在组织领导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主要有三个领域,分别是明确压实了省市县三级党委抓“三农”工作的职责任务、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及工作机制和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在此基础上,各级党委政府、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更加清晰。
这样一来,“三农”工作不仅成了全省各级党委“一把手”工程,还能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实现相关工作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进而,确保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要求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这对于今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别是当前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特殊的意义。
问:那么,根据《实施办法》,党管农村工作应该做什么?
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实施办法》细化了六大工作任务。分别是,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六大任务,分别对应四川农村工作的不同侧面。
比如,农村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要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省内粮食总量平衡、基本自给,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咋保障?
保障“人、地、钱”要素,全面逗硬考核“指挥棒”
问:《实施办法》在保障措施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这主要体现在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用地保障、投入保障等方面。简单来说,就是保障“人、地、钱”这三个要素。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实施办法》重点聚焦的“人”,是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其中,干部方面,要建立健全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人才方面,要求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比如,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
土地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素之一。在土地要素保障和政策制度供给上,要求从新编制的县乡规划开始,就要优先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钱,其实是指投入保障。具体来说,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投放。
此外,《实施办法》还提出了改革、规划、科技教育、法治保障、群团组织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问:《实施办法》在督促党管农村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主要思路是全面逗硬相关考核“指挥棒”。依据《实施办法》,这涉及六个方面。
一是要求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不仅明确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及全面建立责任制清单,还明确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
二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三是要求实行市(州)、县(市、区)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此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考核从今年启动。
四是明确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将予以问责。
五是明确各级党委建立激励机制。
第六,则是提出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换句话说,还要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乐于奉献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