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宣布会变“案发地” 教育新课堂 四川内江以案为鉴警示“身边人”

2021-06-03 17:05:4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郭书琼

周俊  贺元慧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涂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分公款,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等,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经东兴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涂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记者6月3日从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获悉,近日,在粮食系统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上,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敏宣布了涂某等人的处分决定,这是东兴区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变成“案发地”警示教育新课堂的一个鲜活事例。

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 李勇 摄

党员干部到廉洁教育中心参观学习 李勇 摄

“该案的发生暴露出我们粮食系统在监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防范于未然,监督力度不够……”区粮食储备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郑重表态,“下一步,我们将以案为鉴,强化监督,从严从实抓好粮食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这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的教育方式非常震撼,看到以前一起工作的同事陷入深渊,听了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剖析案件和案发原因,自己受到了很大的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以此案为教训,认真对照检查,强化纪法意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粮食系统干部刘娜感慨。

近年来,东兴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的惩戒作用,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变成“案发地”警示教育新课堂,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把相关典型案例剖析、党纪法规条款解析、单位负责人表态等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工作岗位特点,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提出整改意见,把违纪违法案件当成“活教材”警示身边人,推动惩处结果向强化预防转变。

“蚁穴失察必崩大坝,我们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东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一片一书一微一庭一基地”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社会群众思廉、崇廉、倡廉、践廉、促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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