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到2023年,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万处左右,受威胁人数减少45万人左右,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截至2020年底,四川全省已查明的地灾隐患点达3.6万余处,定下消除2万处的目标,意味着要用3年时间消除目前一半以上的隐患点,四川如何实现?
6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文件进行解读。
看防灾理念:
首提“全域综合整治”概念,防灾实现1+1>2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提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概念。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地灾防治理念的一次升级,与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比有继承,更有创新,既承接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又在工作思路、整治模式、政策资金、工作体系上有改革创新,全域综合整治更强调地质灾害防治的整体性、主动性、科学性和协同性。
从整治范围看,从 “撒胡椒面”式的隐患点零星整治,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全域综合整治;从推动路径看,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了省委深改委重大专项改革事项,高位推动;从整治措施看,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整治思路,更加注重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着力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同时,切实改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居住发展条件,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从政策机制看,改变过去单一投入、上热下冷的工作局面,通过健全完善工作责任落实体系,调动市县积极性、主动性,发挥行业部门协同性、联动性,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看行动举措:
科技手段+源头防控,有效降低地灾风险隐患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以防为主、主动防控、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全覆盖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这一模式如何落地落实?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瞄准地灾隐患风险降低这一目标,重点从三个方面来抓。
首先是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行动计划》提出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省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
其次是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县城风险调查评估,综合评定58个县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分类实施15个重点县城综合整治,分区实施其余43个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其中,县城规划区坚持“避让为主,治理为辅”原则,划定县城用地布局“安全线”,实现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第三是重大隐患搬迁治理,《行动计划》提出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搬为主;重点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看运行保障:
“谁受益,谁出资”,创新地灾防治多元化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治理投入巨大,为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提出了“谁受益,谁出资”,这是我省地灾防治投入的一大创新,具体将如何执行和落实?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现阶段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既包括城乡居民,也包括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过去,这类隐患点的治理主要依靠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投入,既没落实相关受益主体的防治责任,且资金来源渠道也比较单一。
《行动计划》的制定出台,打破以往防治资金单一投入的模式,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受益企业的防灾责任和义务,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防灾合力,促进防灾效益最大化。通过“谁受益、谁出资”的防灾模式,进一步厘清受益对象,结合保护对象及工程措施公平确定各方筹资比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前期,我省在乐山市金口河区、阿坝州茂县等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我们已开展了先行探索和实践,由省财政、区财政和相关受益企业分担项目投资,共同出资实施了工程治理,这一模式今后还将在全省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中广泛铺开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