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观察丨6月1日起 《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2021-06-09 13:55: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

郭若雪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6月1日起,《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科学家公园举行。

《条例》是绵阳首部为“文明”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共6章47条,内容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及附则,从“鼓励”“倡导”“规范”“禁止”四个层级细化规范,坚持正面引导,唱响社会正能量与突出不文明行为规范的双重目标。

事实上,自2011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绵阳第四次蝉联这一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而《条例》的施行,正是聚焦市民反映强烈的公共场所秩序、文明旅游、维护网络文明、文明出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的重点、难点、痛点,针对性较强。例如,《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不影响他人”。

据介绍,接下来,绵阳将严格组织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和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成果清单,对“不文明恶习”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固化成市民的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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