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四川1—5月全省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60.61%

2021-06-10 19:58: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赵荣昌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张庭铭

今年1—5月,四川全省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60.61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86.87%。这是川报新闻记者从6月10日召开的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实践论坛上获得的消息。

数据的背后,有哪些举措和创新?论坛现场,省法院院长王树江作主旨演讲时表示,我省将诉源治理作为系统工程,强调整体性、协同性,坚持诉前解纷与判后答疑相结合,取得时效。

诉前,全省各级法院集成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公证、仲裁等多元解纷资源,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超市”。 目前,全省208家法院完成第三方调解组织入驻,建立诉讼服务站(点)近3167个,设立诉讼辅导室265间,配备诉讼辅导人员430余名。今年1—5月,全省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为60.61 %,办结司法确认案件1.19万件,其中确认调解协议1.16万件,同比提升104.42%。

诉中,全省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激发诉讼内部各个流程的纠纷调处化解作用。今年1-5月,全省案件发回重申或改判率降至1.08%。

诉后,我省于3月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将判后答疑定位为一种诉讼服务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当事人的获得感、认同度,推进服判息诉。今年1-5月,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86.87%,有执行内容的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提升至21.07%。

此外,基于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均衡的现实。我省在诉源治理上探索全域共性与区域个性相结合,实行城乡分治。一方面,针对城市地区,做实线上法律服务,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与辖区内行业协会、企业沟通协作,指导市场主体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另一方面,尊重省内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乡村特色,把握乡村“熟人社会”特质,下沉驻村法官,善用乡贤共治,如蒲江“五老调解”、安州“驻村法官”;结合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特色,打造 “石榴籽” “正义雪莲”等民族特色调解品牌。

论坛主办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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