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六部门联合发文:十条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力度

2021-06-11 14:30: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联动全球资源,支持外商投资企业

•改进银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协调指导,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用好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挂牌上市

•扩大直接融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落实收费减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培育金融体系,提升外资金融行业实力

•深化外汇改革,促进跨境金融便利化

•组织专项行动,精准开展融资对接

•坚决牢守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四川在线记者 田姣

推动外商投资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母公司到中国境内发行熊猫债,引导有条件的上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战略性并购重组,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专户管理要求,支持成都市开展外商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和合格境内有 限合伙(QDLP)试点……这些创新举措出自近日四川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十条措施》(下称《十条措施》)。

四川在线记者获悉,《十条措施》由省经济合作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其目的,旨在加大金融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力度,有效缓解外商投资企业融资问题。

从联动全球资源、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精准融资对接、深化外汇改革、培育金融体系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方面,《十条措施》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举措。

联动全球资源,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被放在《十条措施》之首。当中指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建立全球一体化服务机制,境内境外联动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当中特别提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母公司到中国境内发行熊猫债,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在川外商投资企业。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引导商业银行围绕我省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10+3”现代农业体系,采取“银行+核心企业+供应商”三方联动模式,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推动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升级。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十条措施》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挂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上市外商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增发、配股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发行债券、票据以及各种创新性融资工具。

此外,为抓好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川落地实施,《十条措施》鼓励资本实力雄厚、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金融机构来川投资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法人机构,布局区域总部,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支持成都市开展外商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和合格境内有 限合伙(QDLP)试点。鼓励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来川投资组建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等,依托机构自身优势引入境外融资。

在促进跨境金融便利化方面,《十条措施》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境内再投资,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 投资相关专户管理要求。引导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资金池一体化试点等创新业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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