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四川常态化推进环保“正面清单”

2021-06-29 18:19: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6月2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推进正面清单制度,该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将通过实行“三个严格”,进一步规范正面清单常态化实施,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环保执法人员主动服务企业

8个行业及领域可纳入正面清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个严格”是指严格纳入标准、严格发布程序和严格执法检查。其中,通知明确了可纳入“正面清单”的8个行业及领域,分别是——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包括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电力(不含煤电)、燃气等与民生保障直接相关的企业;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包括计算机、通信等污染小的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以及餐饮、娱乐和汽车销售等服务业企业;

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国家和省级重点交通基建、水利、拆迁安置、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

重点领域企业,包括汽车、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电力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等级为一级的企业;

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企业;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被评为A级的企业;

严格依法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排放污染物、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值得关注的是,涉及危险废物(含医废)集中处置、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警示及以下的企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企业,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两年内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依法处罚、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过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均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通知明确,正面清单有效期为3年,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调整和发布,发布前应向社会公示,公开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确保“正面清单”公平公正实施。

在严格执法检查方面,通知明确了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强调利用自动监控、无人机和走航车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高违法问题发现率,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此外,“正面清单”严格贯彻落实优服与严管的要求,一方面,为正面清单企业开展“体检式”现场帮扶,定期开展交流座谈,提供“定制式”环境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严格依法查处正面清单企业的恶意违法行为,并将违法企业及时调整出“正面清单”,加大检查频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4月,四川省建立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截至2021年5月,全省共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194家,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15933家次,对221件次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减免处罚。

下一步,四川将持续做好正面清单制度实施情况的调度和监督检查,推进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落实落地,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监管的力度,更有服务的温度。

图片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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