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川首例 因驾驶员疲劳驾驶,所属企业领巨额罚单

2021-07-05 15:39: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童童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付江

“我们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7月2日,在绵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会议室里,绵阳市建刚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领到了一份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6月份,该公司所属车辆的两名驾驶员因疲劳驾驶被公安交警依法处罚,而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该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因而受到相应行政处罚。这也是四川省首例因疲劳驾驶对所属企业开出罚单。

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在6月20日,绵阳市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货运车辆GPS动态监管平台”对货运车辆进行抽查时发现,川B543**、川B873**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已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而车辆所属企业在收到平台报警后,也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随后,交通部门将此情况反映给绵阳市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在调查后确定,川B543**驾驶员张某某、川B873**驾驶员刘某某存在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两名驾驶员的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上岗资格。

绵阳市交通局根据《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对两名驾驶员给予记15分(总分20)的行政处罚,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责令两名驾驶员离岗,在进行不少于120个学时的学习,考试合格后上岗。不止于此,驾驶员所属企业也因此受到处罚。绵阳市涪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驾驶员的违法事实及证据,认定绵阳市建刚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题责任,导致2名驾驶员因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五万元罚款。

近年来,因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驾驶人在长时间的连续行车后,易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从而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

图片作者: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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