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7月15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成都签署《建立区域环境准入协商机制合作协议》。
座谈会现场
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四个机制”,即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和环评交流共享机制。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在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方面,双方将对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的规划环评进行会商,对跨区域建设项目环评联合审批。在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方面,双方将联合开展跨区域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开展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联合加强环评质量监管信息互通。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方面,双方将有效衔接相邻区域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促进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协调统一。在环评交流共享机制方面,双方将定期开展环评管理、环评技术评估工作交流,加强两省(区)在环评科研成果、环评专家库、环境准入数据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两省(区)环评管理水平。
在签约仪式后,双方还就加强跨区域环评会商会审,共同做好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签署本次合作协议,将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提高环评质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图片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