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件案件发现整改问题20余个 宜宾市兴文县对违纪案“一案四审”保质量

2021-07-22 20:37: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梁蜜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陈X违纪案证据卷中,没有提取其任农村经济股股长职务的文件,提取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没有注明原件出处、提取人和提取时间……”

记者7月22日从宜宾市兴文县纪委监委获悉,日前,负责审理兴文县发改局陈X案的该县纪检干部、片区交叉审理人员将审理发现的问题整理成清单,反馈给办案单位,要求其补充审查调查。


兴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复审 兴文县纪委监委供图

近年来,兴文县纪委监委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个根本,从规范案件受理、严格证据审查、精准量纪量罚着手,在全县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推行“一案四审”工作机制。即办案单位自审,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承办的案件,严格按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进行初步审理,全面自查事实是否核实清楚、证据提取是否合规合法,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手续、补充资料。

片区协作交叉审,将11个乡镇纪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5个片区,案件自审完成后移交给办案单位所在片区内的其他单位进行审理。交叉审理单位对审理发现的实体、程序、文书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案件审理阅卷清单,及时书面反馈给办案单位。案件审理室复审,交叉审理完成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通过集体讨论研究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平衡量纪。常委会定审,针对个别特殊复杂疑难案件,办案单位和案件审理室共同提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经过自审、交叉审后,案件审理室通常只需对整个案件进行平衡量纪,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据兴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赖彦任介绍,“一案四审”工作机制实施后,事实证据、文书材料、办案程序上的明显错误也在自审、交叉审阶段得到改正,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截至目前,按照“一案四审”工作机制,兴文县纪委监委已经审结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案件46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兴文县纪委监委还定期举办案件审理业务专题培训,围绕党纪党规、案例分析、请示报批程序等方面,采取讲座式授课、体会式交流、问题式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水平;分期分批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中甄选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跟班轮训,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审理实战经验。今年以来,兴文县纪委监委已举办案件审理业务专题培训2次,组织6名纪检监察干部跟班轮训。

“参与审理后,我认识到了细节的重要性,审查调查工作要时时做到谨小慎微,每个环节、每份材料都要确保万无一失。”兴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干部刘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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