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开始啦!

2021-08-03 21:30: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童童

四川在线记者 石小宏

为进一步激励先进,激发全省中医药工作者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加强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评选表彰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

日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评选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的通知》。

据了解,此次评选的范围是四川合法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人员,表彰名额为10名。

评选条件包括: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二,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相关工作35年以上,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三,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四,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

五,中医、中药传统技艺精湛,有独到的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

六,为发展中医药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八,已取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十大名中医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九,同等条件下,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倾斜。

据悉,此次推荐评选程序为各市(州)中医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委直属、注册医疗机构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省中医药局负责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中央在川医疗机构、成都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科学院负责本单位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其他省属医疗机构按隶属关系参加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评选程序上,采取组织推荐,各市(州)、省级相关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事迹优先,按照分配名额,提出拟推荐对象,并按照推荐的优先程度进行排序。

拟推荐对象必须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评选将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专家评选委员会,专家通过审阅材料、酝酿讨论、无记名投票并结合公众投票等方式产生表彰建议人选名单,报请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表彰人选。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实地考察拟表彰人选的医德医风、诊疗水平、学术传承及人才培养等情况,考察合格人选经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