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8月7日晚,有网传消息称,某知名企业一女员工于7月27日在外出差期间被要求陪商家喝酒,其被灌醉后遭到猥亵。而后,该领导为女员工开了房间,其进出房间4次,并实施强奸。女员工向HR等反馈无果,前往食堂发传单维权。
如果网络报料属实,那在饭局上参与对女生灌酒导致被性侵的行为是否涉嫌共同犯罪?若共同犯罪成立,一同灌酒的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为此,8月8日,四川在线记者小铭邀请到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和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山给大家一起普及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知识。
参与对女生灌酒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如果有共谋或者知道有性侵的结果还暗中帮助的就可能涉嫌共同犯罪
“如果这个灌酒的行为是共饮者知道有性侵的结果还暗中帮助的,那么这些参与灌酒的人就可能涉嫌共同犯罪。”陈小彪告诉小铭,这些灌酒的人可能事先没有共谋,但是饮酒中发现涉嫌性侵者有事后性侵的意图还继续灌酒的,在法律上可能属于片面共犯,即是片面帮助犯,可能会涉嫌共同犯罪。
陈小彪进一步解释这种案件中,涉嫌共同犯罪可能是三种情况:如果行为人与涉嫌性侵者事先共谋而极力劝说被害女性饮酒,从而使得性侵者性侵行为得逞,则劝酒者成立强奸罪共同犯罪,属于帮助犯,理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劝酒者并无事先共谋,但饮酒过程中已经明知性侵者的意图,而继续劝酒,使得被害女性被性侵,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帮助犯;如果在共饮酒后,为涉嫌性侵者提供了帮助或者参与,也属于共同犯罪。
陈小彪提醒,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性侵者是共饮酒后才产生的犯意,其他共饮者(包括劝酒者)只要没有在性侵中提供帮助或者参与,均不宜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事情的关键点是在于这个酒局的参与者是否知道被害者会灌醉后有被性侵的后果。” 陈小彪的说法也得到陈山的认同,他告诉记者,如果参与者与涉嫌性侵者有约定(无论明示或者暗示)或者知道涉嫌性侵者经常这样做,再参与灌酒这个行为,属于有犯罪意识且有犯罪行为,则涉嫌共同犯罪。
陈山还告诉小铭,如果是临时组织的饭局,参与者知道可能有这样的情况,但是只是中间敬了几杯酒,有可能是一种中立帮助行为,这样的话一般来说法律上不会追究。
如果强奸罪共同犯罪成立应该怎么处罚?
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下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共同犯罪成立,按照《刑法》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陈小彪告诉小铭,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下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