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一女子微信朋友圈造谣新冠肺炎疫苗 被行政处罚

2021-08-09 19:26: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博尔

四川在线记者 樊邦平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关系社会和民生,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8月9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获悉,日前该局观音派出所快速处置了一起编造散布新冠疫苗谣言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共秩序。

8月3日14时许,观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其朋友圈一微信好友转载了一则文章,并写有一些不实的文字。接到群众举报,观音派出所高度重视,随即电话联系举报群众,获取相关线索。

经查,编造散布新冠疫苗谣言者为彭山区居民朱某某,当天朱某某在短视频上看到一些没有根据的视频,后又在朋友圈上看到一则不实的信息,便将朋友圈的信息转发并复制了其中的一段话“疫苗不能起到保护人们免受病毒的侵害,反而削弱疫苗接种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信息发出后,不实消息受到了朋友圈质疑和批评,朱某某删除了该内容。

朱某某的行为扰乱了当前新冠疫苗接种关键时刻的公共秩序,影响了群众接种新冠疫苗的积极性。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案发后立即将朱某某传唤到案接受询问,朱某某对本人在微信朋友圈散布接种新冠疫苗有害健康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鉴于朱某某主动删除了不良信息,并写下悔过书忏悔,彭山公安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彭山公安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打击。广大群众更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发现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图据彭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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