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大灰狼”混入未成年人“密接行业” 都江堰发布相关《办法》

2021-08-30 20:11: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陈昊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止“大灰狼”混进教育、医疗、托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都江堰市在行动。8月30日,四川在线记者获悉,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市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共同会签发布《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该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托育机构等单位,以及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涉及未成年人的工作岗位录(聘)用从业人员,在入职查询中发现其因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不得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在职人员经筛查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信息的,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不履行犯罪记录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仍然予以录(聘)用相关人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据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继续性侵学生案件,表现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成瘾性、重犯率高等特点,对于此类犯罪,单靠日常教育和事后惩处难以实现预防目的,只有限制其接触未成年人,才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防止再犯。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密切接触者’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实际上校外培训、医疗、托育机构等也会大量接触未成年人,所以我们结合都江堰实际,和卫健局、民政局一起会签,扩大了入职查询范围。”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有利于理解和适用《办法》,发布《办法》当天还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分别从入职查询、强制报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3个维度出发,强调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促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下一步,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