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遇到紧急情况,现场目击者可参与急救吗?有‘好心人’保障措施吗?“9月11日,第22个“世界急救日”,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成都市妇儿中心医院内为市民普法——10月1日起,成都市新修订的《成都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施行。
“接受过急救培训的‘第一目击者’,在专业医疗团队到达前对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可早期启动‘急救链’。《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条例》也提到,单位或者个人发现需要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可以拨打120医疗呼救专线进行电话呼救,并可以给予现场援助。也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等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对急危重症患者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条例》将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体系、社会急救医疗服务、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都做了具体规范,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等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对急危重症患者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普法只是其中一环。成都市30余名“救在身边”医务志愿者为在场200余名社会公众传播急救知识,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向公众讲解工作生活中意外伤害常见的种类以及预防措施,演示了心肺复苏的方法步骤及外伤应急包扎等技能。
几乎同一时间,成都市各区(市)县分队也积极开展“世界急救日”活动。大邑县分队组织辖区内4家网络医院走进安仁社区为建筑工人培训急救知识;金堂县分队组织急诊科医护人员在中电建成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活动;彭州市分队在郊野公园开展公众急救知识培训;新津区分队走进校园为师生培训急救救护知识和技能;崇州市分队走进社区开展义务诊疗和急救技能培训……11支区(市)县志愿服务分队利用实地优势,以多形式、多方式助力“世界急救日”活动开展,共进3所校园、6个社区等,发扬公益志愿服务精神,提升社会文明治理。
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世界急救日”的主题是“做学校、社区的急救英雄”,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精心组织成都市“救在身边”志愿服务队、11支区(市)县志愿服务分队和部分市级医疗机构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希望通过市、区两级联动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成都市公众急救意识与技能、引导市民学习了解《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呼吁大家重视急救、参与急救、配合急救,进一步促进成都市院前急救事业水平不断提档升级,推动全民健康融合发展,为建设健康成都、平安成都助力。
(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