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公务用语调查情况通报显示:使用方言比例仍较大,普通话水平有待提升

2021-09-13 09:43: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童童

四川在线记者 江芸涵

9月13日,根据推普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在遂宁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省机关公务用语调查情况。

通气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戴作安作了全省机关公务用语调查的情况通报。

两轮暗访调查,第二轮好过第一轮

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发表讲话、发布信息等履行公务时应当使用普通话。为全面了解全省机关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情况,2020年、2021年,省语委组织调查组对省直部门、市(州)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其政务中心先后进行了两轮暗访调查。调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座谈调研和服务咨询等方式,第一轮对58个省直部门、单位和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进行了暗访调查,取得调查样本889个。第二轮对80个省直部门、单位和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进行了暗访调查,取得调查样本951个。

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公务活动普通话使用情况、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以及单位对使用普通话有无要求等。在第二轮调查中,增加了公务人员对推广使用普通话的态度、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等内容。

从总体情况来看,第二轮调查结果好于第一轮,各地各部门推广使用普通话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使用普通话交流情况。第一轮调查中,受访者能使用普通话交流的(含经提醒后改用普通话)占89.3%,第二轮为92.1%。

普通话水平情况。第一轮调查中, 受访者普通话水平较好的占76.7%,第二轮为80.2%。

单位对使用普通话要求情况。第一轮调查中, 受访者反映在单位对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有要求的占68.7%,第二轮为71.1%。

对使用普通话的认知情况。在第二轮调查对象中,被调查对象认为公务活动应该使用普通话的占70.8%,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仅42.6%。

省直部门、单位情况较好,市州差异较大

省直部门、单位情况:从综合情况来看,省直部门、单位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情况较好,示范作用有一定体现。在第一轮调查中,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总工会、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等单位综合得分靠前;但有14个单位综合得分低于60分。在第二轮调查中,省民宗委、省妇联、省广播电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体育局等单位综合得分靠前;有10个单位综合得分低于60分。第一轮调查中排名靠后的5个部门、单位,在第二轮调查中排名均有明显提升。

市(州)情况:综合市(州)及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其政务中心情况看,各地公务活动中普通话使用推广力度不一,地区差异较大。在第一轮调查中,乐山市、成都市、攀枝花市、遂宁市、凉山州等地综合得分靠前;有6个市(州)综合得分低于60分。在第二轮调查中,遂宁市、成都市、宜宾市、泸州市、攀枝花市等地综合得分靠前;有1个市(州)综合得分低于60分。其中有3个市(州)两轮调查排名均在后五位。

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要求落实不到位

据介绍,通过两轮调查和比较分析,目前全省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务活动中使用方言比例仍然较大,公务人员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不强。

二是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公务人员在使用普通话时表达不够流畅。三是部分市、县政务中心对使用普通话未作严格要求,使用方言接待来访者较多,与窗口部门工作规范要求差距较大。

四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调查中,仅有42.6%的受访者能够说出1部以上相关法律名称,有57.4%的受访者不了解国家和省语言文字立法情况。

戴作安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全省公务活动用语规范化。一是延续第一轮调查后的做法,对第二轮调查中排名靠后的单位和市(州),将“点对点”向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并发提醒函。对第一轮通报后整改不到位排名依然靠后的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州),将适时进行约谈。二是以省语委名义印发专门通知,对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充分发挥语委各成员单位对行业系统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依法管理和监督好各行业系统内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机关、公务用语监测工作,适时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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