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观察 周梦颖 四川在线记者 高启龙
案子判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咋办?
别急,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的一项制度创新成果,就能提供解决思路。记者从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获悉,他们和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联手,推出“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情形,实施分类悬赏,以“传统媒介+新媒体平台”模式发布悬赏公告,发动全社会参与,形成一张执行天网。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供图。
近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条执行悬赏暨督促自首公告:本院在执行工作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暨督促自首公告,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以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抓获并查实或使该案执行到位的,举报人获得下列相应的悬赏金。
这一公告,正就是这项制度创新成果的体现。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自贸区工作局制度创新股股长潘云海介绍,“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根据不同类型案件采取不同的悬赏方式,主要案件类型分为涉民事执行案件、涉商事执行案件和涉民生执行案件。
具体来说,涉民事执行案件,采用保险悬赏——申请人购买悬赏保险,举报线索经核实并实际控制到人或执行到位的由保险机构按约支付悬赏金,同时,保险机构将保费余额的40%捐赠至法院“爱心基金”,用于司法救济和爱心悬赏;涉商事执行案件,采用比例悬赏——申请人确立不低于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举报线索经核实并执行到位的,从执行到位金额中予以支付;涉民生执行案件,采用爱心悬赏——法院干警捐助设立“爱心基金”,企业和个人捐助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对需要悬赏的涉民生案件法院启用爱心基金支付悬赏保险费用。
潘云海还补充道,在悬赏基础上,公检法也会联合发布敦促自首公告,敦促被悬赏人投案自首。落实自首从轻政策,明确不羁押、不判实刑。同时,秉承“无强制、非执行”理念,对拒不自首人员给予司法拘留、追诉刑事责任等制裁措施。
什么情况下采用这项机制?“对被执行人拒绝接受传唤,下落不明的;已查封未扣押车辆等动产,要求交付但财产下落不明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主动到案的等四种情形实施悬赏。” 潘云海说,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是2019年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推出的制度创新改革举措,推出该制度主要是为了提升执行效率、解决执行难问题,也是为了防止法院判决结果被执行人故意隐瞒财产或拒不执行、逃避法律责任。
这项制度创新成果,是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和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共同推动的法治创新实践,由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法庭试行,是法院系统借助自贸区改革创新试验田进行法治领域先行先试的改革探索,也是四川自贸试区川南临港片区完善监管法治化改革的的重要实践,机制推行后,切实保障了当事人权利,显著提高了执行到位金额和到位率,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统计,自2019年推行该机制以来,已对342案自然人和法人实施悬赏,根据线索执行到位3167万元;发布敦促自首公告督促333名被执行人投案自首,其中,55人投案自首,履行到位3706万元。2021年1-8月,已执行到位金额4.24亿元,增长11.58%,首次执行案件到位率为53.92%,执行到位金额、首次执行案件到位率位列全市第一。

海报设计:龙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