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2021-09-16 19:02:5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懂规矩、明纪法、知敬畏,9月16日,德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广汉市公安局雒城派出所一级警员卢智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9年11月,广汉市公安局原新平派出所一级警员卢智勇在办理张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案过程中,收受张某某所送现金1.5万元和中华牌香烟一条。2021年6月,卢智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物已全部退赔。

绵竹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股股长李君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7月至2021年初,李君剑在担任绵竹市司法局公律股股长和律师工作股股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辖区个别法律服务所宴请。同时,李君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李君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县应急救援中心主任毛毅等人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资金并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毛毅与中江县土地储备中心综合股负责人吉庆华商议,以解决单位不好处理的费用及返还工作经费为由,向相关土地评估公司及测绘公司收取资金,共计17万余元。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经毛毅和吉庆华商议,中江县土地储备中心以发放考核费、加班费、车补、慰问费等名义,向毛毅、吉庆华等6人发放津补贴,共计12万余元。同时,毛毅、吉庆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毛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吉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已全部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问题,既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也有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充分说明在当前持续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充分反映出相关单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充分汲取教训,加强纪法学习、增强纪法意识,切实做到严以律己,抵制歪风邪气。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发现的本地区本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深入分析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首要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对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收受礼金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的监督,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实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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