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接受礼金宴请 甘孜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1-09-16 20:30: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9月16日,中共甘孜州纪委 甘孜州监察委员会发布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详情如下:

1.州委群众工作局兼州信访局原局长洛绒土登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洛绒土登安排州委群众工作局工作人员将24.79万元公务经费作为预付款转至康定市某商户账户,并以虚假购销清单和发票平账。在此期间,洛绒土登安排单位工作人员陆续从预付款内提取价值19万余元的高档白酒、红酒用于公务接待。2021年4月,洛绒土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2.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孙康寿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时任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孙康寿签字同意,以“值班费”和“加班费”名义,向单位干部职工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公务接待期间购买的烟、高档酒水和娱乐场所消费等支出共计9万余元。孙康寿作为该局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孙康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局长阿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初,阿朗在任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期间,收受工程招标代理商王某赠送的现金5万元和茅台酒一件;2014年至2017年期间,阿朗在逢年过节时,先后向时任得荣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子女赠送现金红包2000元以及藏香猪、红酒等土特产品。2021年7月,阿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4.德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李德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李德元在担任德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春节拜年红包2000元、老窖特曲酒和月饼等礼品。同时,李德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德元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5.理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扎西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提供的宴请、住宿和娱乐项目问题。2019年9月,扎西与时任理塘县刑事侦查大队甲某(另案处理)在办理某刑事案件期间,前往成都调查取证。期间,二人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所提供的宴请、住宿和娱乐项目。2021年8月,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由三级警长降为四级警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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