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检察院里一场特殊“团圆” 他告诉爸爸一个好消息

2021-09-18 18:21: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小涛在检察院写下保证书

李星星 四川在线记者 蒲南溪

“爸,给你说个好消息,我被释放了”“娃儿,要知错能改,好好珍惜这次机会”……视频这头是刚从看守所释放的小涛(化名),视频那头是他远在贵州务工的父亲。中秋节临近,9月18日上午,这场特殊的“团圆”发生在顺庆区检察院。小涛的姐姐和顺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田原、胡晓泽,陪在小涛的身边。

视频里,小涛和父亲聊得很开心。“爸爸,我错了,我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了。中秋节快到了,祝你节日快乐……”听着儿子的话语,小涛的父亲哽咽着叮嘱儿子要改过自新。父子俩的温情交流,令在场所有人动容。

这样的“团圆”,对小涛和父亲来说弥足珍贵。

几天前,顺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受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小涛,17岁,就读于一所中专学校。经查,他与朋友因没钱消费,采取拉车门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顺庆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该案被移送至顺庆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调查得知,小涛年幼时父母离异,父亲一直在外务工,他和姐姐跟随奶奶生活。在朋友的引诱下,缺乏管教的小涛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小涛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小涛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小涛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小涛被释放。

通过视频,检察官对小涛的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你要多与小涛进行沟通,关注他的身心健康,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

“小涛,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并不代表你不需要对你的行为承担责任。希望你能珍惜检察院给予你的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检察官,我保证不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在接受检察官训诫教育后,小涛写下了保证书。

“涉罪未成年人尤其需要亲情关怀,能让小涛与家人多交流、增进亲子关系,做再多的工作也是值得的。”顺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雷蕾说,希望检察官的劝勉、亲情的感化能促使小涛好好悔改、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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