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宁宁
9月24日,宜宾市南溪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元华的提名,决定免去万敏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任命聂亚男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健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延军的提名,免去赵安清的宜宾市南溪人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何静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