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追踪 | 如何监管瀑降等新兴户外活动?专家呼吁:纳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改进现有监管机制

2021-10-14 08:01: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琴

四川在线记者 曾小清 邓涵予 乐山观察 汪菲

无资质俱乐部自行在乐山沙湾区牛石镇安池村硝洞举行高危的户外“百米速降”,这一情况引发网友质疑:"这种高风险的户外运动,难道不需要审批?"

记者调查中,该活动一位组织者承认这一俱乐部不是专业机构;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活动举行地——沙湾区牛石镇安池村硝洞为公共区域,加之目前没有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政策或相关文件赋予地方执法权,对于游客在此进行的攀岩、绳降等户外活动,也只能进行劝导。<<<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对于“速降”这一类新兴的户外极限运动,现有管理规则是否完善?应该如何解决?四川在线民情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速降现场及流程(网友供图)

成都户外社会体育指导员唐俊林: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界定应该与时俱进

近年来,户外极限运动正在走近普通人群。在微信公众号随意输入户外运动关键词,有不少俱乐部组织的户外徒步、登山、攀岩、无人区徒步穿越等户外运动信息,价格在1000多元到1.5万元不等。

安池村硝洞(摄影 汪菲)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到四川参与山地户外运动的人数超过40万人。"四川是户外资源大省,这里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户外爱好者。山地户外运动也逐渐衍生出很多新的小项目,如洞穴探险、徒步穿越、露营、溯溪、速降等等。"高敏表示。

安池村硝洞内是林立的石块(摄影 汪菲)

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曾联合发布公告,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四大项体育运动列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而瀑降、速降等近年来兴起的户外运动都未纳入这一目录之列。

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

记者从四川省体育局了解到,在《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中,要求列入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的登山活动,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手续。但对于违反规定者的追责条款比较模糊,只明确提出"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登山团队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登山活动、成绩不予认定;并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等处罚,“即便违规,违规成本也不高。”有业内人士分析。

“更重要的是,随着户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种类不断扩容,速降等大部分新兴山地户外运动都在3500米以下进行,应该尽快完善对3500米以下户外运动的管理和追责细则。政府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界定也应该与时俱进。”成都户外社会体育指导员唐俊林呼吁。

速降现场(网友供图)

"探险、速降等户外活动的界定应该更清晰,应该明确这不仅是新兴旅游业态,更是高危户外运动。"成都深行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总经理饶瑾说,对其不能简单一禁了之,必须完善法规,规范管理,堵住漏洞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

现有监管机制需进一步改进

另一方面,还有业内人士认为,现有的监管机制也需改进。

据悉,全省登山户外运动由四川省体育局委托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管理。 "我们一直要求,组织户外高危运动者,不仅应该有高危险体育经营许可,同时,教练、安全员等工作人员必须要有省级协会颁发的行业资质认证。"高敏说 。"但实际上,很多私人组织的高危险户外运动,特别是在网上通过社交媒体发起的招募,不会履行正规的申报程序,有些工作人员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从业资格证。"

"我们作为协会,是没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在监管上比较困难,我们号召了,一些违规俱乐部不听,等我们上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早就已经离开现场了,执行起来很困难。"他表示。

对此,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认为,政府和行业协会之间监管层级应该尽量扁平化,该政府部门担负的监管责任,不能简单推给协会,协会可以起到自治自律的作用,但不能替代行政监管力量。比如在户外运动方面,一些基础性的指标,如风险指标等可以给行业协会来核定,毕竟行业协会更专业一些,但涉及到公民个人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最终的处罚权,政府是不能随意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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