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驾照暂扣还侥幸开车 最终被查获

2021-10-16 11:21: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余义勇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驾照因酒驾暂扣、记分超过12分、逾期未审验,10月15日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获悉,近日,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开展行车秩序整治过程中,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涉事男子刘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日15时27分许,大队长王林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乐山北收费站开展行车秩序整治时,一辆号牌为川L白色小型轿车突然在匝道内停车并更换司机,这一幕正巧被民警发现且固定好证据,民警随即将该车引导在路边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两名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刘某称驾驶证未携带,民警利用警务通查询其身份信息,发现其存在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实,刘某的驾驶证状态为记满12分、已逾期未审验。

民警当场告知了刘某存在三项违法行为,对其无视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在事实面前,刘某沉默许久才说出实情。原来,他的驾照(准驾车型B)2015年11月就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暂扣,至今都未去交警部门处理。期间,他报名参加过2次驾照考试,但均未考过,认为驾考太难,违法行为也未处理。

当日下午刘某和朋友从犍为到乐山办事,朋友驾车行驶途中,感觉十分困乏,身体不适。刘某明知自己驾照因酒驾处于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却心存侥幸替朋友驾车驶往乐山。进入乐山北收费站匝道内,发现站口有交警执勤,便不顾交通安全,突然停车,迅速与朋友交换位置,最终还是被民警查到。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逾期不参加审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处理通知书,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特别是持AB类驾驶证的,一定要按照驾驶证所提示的年检日期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审验业务,应注意自己驾驶证有效期限,及时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部分因吊销、暂扣、注销“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但现实情况是“失驾”期间驾驶机动车,不仅难逃法网,而且极不安全,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也往往是拒赔的,在此期间根据造成后果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图片由高速公安四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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