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捕鱼咋个罚?自费出资购买鱼苗放入沱江修复生态

2021-10-25 16:47: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熊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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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 王国平

“我自愿购买鱼苗增殖放流,就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拒绝非法捕捞,一起守护美丽的沱江”。近日,在简阳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产中心、市渔业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政协委员及周围群众的见证下,张某某、钟某将自行出资购买的鱼苗投放到了沱江河流域中。

今年3月,张某某、钟某在沱江河水域违反禁捕用可视功能的锚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被简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挡获,现场查获可视锚鱼设备。案件移送简阳市检察院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钟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式捕鱼,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到张某某、钟某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且认罪认罚,决定对其不起诉。

虽然决定对张某某、钟某不起诉,但受损的生态该如何修复?怎么让更多群众认识到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从而增强守护沱江的共同意愿?一方面,按照刑法和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简阳市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该部门依法对张某某、钟某作行政处罚,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另一方面,该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开举行增值放流仪式,由张某某、钟某将自行出资4000元购买的鱼苗全部放入沱江,现场承办检察官还结合日常办案实际,针对非法捕捞、十年“禁渔”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普法宣讲,切实推进以检察办案守护沱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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