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10月25日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获悉,在高速公路上因篷布没有盖严实,杨某某驾驶的货车挂车中的货物中途遗洒,恰巧砸在后面车辆上,造成后车损失。后车驾驶员因此报警,杨某某除了要赔偿后车车损外,还因这个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交警部门200罚款。
2021年10月19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六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前方挂车行驶途中货物遗洒,导致自己的车辆被砸,造成车损。随后民警通知挂车驾驶员前往大队驻地接受调查,驾驶员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此次事故中杨某某负全部责任,后车车损由杨某某承担;同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某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 、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顶格处罚。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装载货物莫大意,盖好篷布防遗洒。
视频由省高速交警六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