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10月28日,甘孜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的提名,
免去:
彭涛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犁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云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浩丹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邵苓的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
冯海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李世恒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宋兴全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炼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邵苓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