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编造新冠确诊病例嫖娼导致大厦被封控的谣言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2021-11-05 18:45: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1月5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通报,网传“一确诊病例男子到江北区红鼎国际嫖娼导致该大厦被封控”系谣言,编造传播谣言者已被行拘。


平安重庆微博截图

重庆警方通报显示,确诊病例张某活动轨迹显示,其在渝期间曾到观音桥红鼎国际一餐厅就餐。相关部门遂对红鼎国际采取封控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红鼎国际附近上班的重庆合川区人唐某(女,36岁)听闻该大厦被封控后,明知官方已公布确诊病例李某等活动轨迹不涉及红鼎国际,为制造话题吸引关注,遂编造“确诊病例李某隐瞒行程到红鼎国际嫖娼导致该大厦被封控”谣言在网上散布。

疫情期间,什么言论可以认为是谣言?传播涉疫情谣言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为此,四川在线记者小铭邀请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来为大家普及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知识。

什么言论可以认为是谣言?

涉及虚构疫情事实

“首先,我们要先界定一下什么是涉及疫情的谣言。”陈小彪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谣言”进行定义。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使用更多的表述是“虚假信息”。现在一般认为,谣言止于意见表达,也就是说应该区别事实陈述和意见表达。谣言是涉及事实陈述,而意见表达是个人情绪表述。只有关于疫情的虚假事实陈述才可能构成谣言,而单纯的意见表达属于言论自由,是可以允许的。

“在上述案例中, 唐某明知官方已公布确诊病例李某等活动轨迹不涉及红鼎国际,但是为制造话题吸引关注,编造‘确诊病例李某隐瞒行程到红鼎国际嫖娼导致该大厦被封控’言论,属于涉及事实的陈述且与现实的情况不符合,警方认定为谣言没有问题。”陈小彪解释。

陈小彪的说法,得到甘露的认同。在甘露看来,相关机关在认定谣言的时候,要区分这个信息是事实,还是观点。如果是无中生有的编造、对信息的关键点或大部分内容进行实质性篡改后进行散布传播等,造成与事实不符合的结果,应当认定为谣言。但是,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的是,要注意正确区分批评性、专业性质疑言论与谣言的界限。“在难以分辨是否属于批评言论或质疑言论时应属于观点性言论,不应该以传播谣言论处。”甘露表示。

会有什么后果?

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警方通报,在上述的案件中,唐某明知官方已公布确诊病例李某等活动轨迹不涉及红鼎国际,但是为制造话题吸引关注,编造了“确诊病例李某隐瞒行程到红鼎国际嫖娼导致该大厦被封控”的言论。

“按照警方通报,唐某的行为属于造谣。”陈小彪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关于造谣的处罚可能会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

小铭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现在是对唐某进行的行政处罚,如果其行为后果被认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可能将触犯《刑法》。”陈小彪介绍,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甘露还告诉记者,目前的防控疫情严峻形势,如果唐某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以《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同时,上述《意见》还指出,如果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的,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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