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式警示教育,助力“廉洁郫都”建设

2021-11-11 17:30: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11月11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郫都检察”)获悉,今年以来,郫都检察共开展职务犯罪公开庭审教育活动1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00余人次,用身边人身边事很好地教育警示了该区领导干部,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

郫都检察组织党员干部旁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近年来,郫都检察坚持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为抓手,通过庭审式教育,助力“廉洁郫都”建设。该院广泛邀请党政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现场观摩职务犯罪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让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律权威和公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办理过多起职务犯罪案件的郫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郭佳认为,“把庭审现场变‘警示教育课堂’,把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较以往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的方式,更能让人感同身受、触动心灵。”

令郭佳印象深刻的是一起涉案金额40多万元的案件。郭佳出庭支持公诉,郫都检察提前谋划,邀请该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一线办案人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观摩,60余名国有公司员工旁听庭审。

郫都检察组织党员干部旁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被告人郭某系成都市某国有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物业服务。郭某利用职务之便,从小区用电商户处收取电费后,采用多种方式将款项截留侵吞,未按规定交回公司入账,贪污金额47万余元。庭审现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充分还原了被告人因贪图利益漠视法律法规,最终因小失大、滑落深渊的全过程。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辩护人就本案定性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历程、社会危害等进行了法庭教育。最终,经合议庭评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全部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被采纳,法庭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件涉案金额不算大,但旁听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受到强烈的震撼,真切感受到被告人从优秀干部到身陷囹圄带来的惨痛教训。”郭佳介绍。

“职务犯罪庭审,是一堂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党纪法规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也是防止蜕变的‘防腐剂’。”“从一名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代价实在太大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将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旁听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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