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发生在朋友之间的盗窃案诉还是不诉?大邑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

2021-11-17 16:58: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宇男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盗走朋友的手机销赃,案发后主动赎回,取得朋友谅解,这样一起案件是诉还是不诉?

11月17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大邑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对这起发生在朋友间的盗窃案是否提起公诉举行了公开听证。最终,根据听证情况,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8月4日晚,肖某某在其朋友伍某某的家中住宿。次日凌晨,肖某某趁伍某某熟睡之机,将伍某某的一部iphone11手机盗走,销赃货款3400元。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500元。

经审查,大邑县检察院认为肖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并在案发后及时退赃赎回手机并将手机发还给被害人,未对被害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拟对肖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大邑县检察院对该案是否提起公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该院就肖某某盗窃案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相关证据,以及承办人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及理由进行详细介绍;大邑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发表案件处理意见。人大代表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前科、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等进行询问,并就事实认定和拟处理结果,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的意见。

经过公开听证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均表示同意大邑县检察院对肖某某拟作不起诉的意见,大邑县检察院当场对作出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检察机关对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审查,体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宽严相济的政策也给予犯罪嫌疑人一个纠错的机会,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参加公开听证的代表委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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