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探索“柔性执法” 破解小微市场主体执法难

2021-11-23 15:37: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销售过期食品,小超市无力负担上万元罚款,执法陷入“两难”怎么办?11月23日,记者从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针对小微市场主体,巴中市恩阳区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试行食品违法当事人“公开承诺”制度,对知错能改者柔性惩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

今年6月,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城区一家小超市销售的某款面包是过期产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超市经营者李女士将面临1-1.5万元的罚款。但李女士一家从农村搬到城区谋生本就困难,超市收入除去房租,仅够维持一家人正常生活。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小超市收入更加微薄。如今,面临上万元罚金,对于这个家庭而言,如同雪上加霜。

类似于李女士这样家庭困难的小微市场主体,在恩阳区还有很多。数据显示,该区2021年度新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769户,全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20393户,其中2020年至今小微市场主体达4164户。“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是摆在我们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难题,也成了创新基层治理、助力文旅融合发展的新动力。”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勇说。

9月14日,李女士在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的食品安全暨创文保卫进市场活动启动仪式上,就自己的违法行为向广大消费者作了整改承诺,最终她的违法整改行为和整改结果通过了执法部门的检验和市场的认可,再次减轻处罚,最终被处罚款3000元。

“小微市场主体,经济体量本就较弱,以前一些家庭较困难的小微主体发生违法行为后,往往都会以各种理由向执法机关申请减轻处罚,但这样不仅增加了执法难度,也会破坏整体执法环境。”李勇说,综合考虑这部分群体的实际困难和执法必要性,该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柔性执法”的理念,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推出的“首违不罚”制度,对无健康证明、无备案证等符合“免罚”情形的经营主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推行“提醒式”执法,教育引导其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试行食品违法当事人“公开承诺”制度,将公开承诺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做到“对知错能改者柔性惩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今年7月以来,已有多名家庭困难的小微市场主体通过公开承诺整改的方式,得到执法部门和市场的认可,获得再次减轻处罚。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