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出台

2021-11-24 16:39:1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余义勇

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

记者11月24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期末,全省除三州地区外,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数家底 四川现有社区社会组织3.1万家

“十三五”期间,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有社区社会组织3.1万家,其中,依法登记成立4800余家,街道(乡镇)备案管理2.6万余家。

目前,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已成为基层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但也存在但也存在整体发展不均衡、发展环境尚需优化、发展能力不足、社区公众参与热情不够高等问题。

为此,《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走出一条符合四川省情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谋规划 构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

《规划》提出,要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孵化培育一大批枢纽型、平台型、品牌型社会组织,助力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其中,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孵化基地)覆盖率达到100%。

具体来讲,到“十四五”期末,成都平原经济区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7个社区社会组织;川东北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4个社区社会组织;攀西经济区、川西生态北经济区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定任务 制定多个计划助力社会治理

《规划》细化了任务要求,包括深化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等。同时,制定了社区社会组织“红色领航”计划、“墩苗”计划、“绿色发展”计划、助力社区“善治”计划等具体工作安排。

其中,“红色领航”计划提出要以“党建强”促“发展强”,实现社会组织业务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墩苗”计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1000个功能服务型和1000个兴趣爱好型、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绿色发展”计划将实施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到2025年,累计培训5000人次。

省民政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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