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现行!通川公安捣毁一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窝点

2021-11-26 11:24:5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郑阳 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网络犯罪的“百罪之源”,由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一系列犯罪,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依法打击此类犯罪势在必行。近日通川公安就捣毁了一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窝点。

“警察同志,最近我们小区某层楼有群年轻人聚集在一起,不晓得在做啥子……”近日,达州市区某小区业主向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朝阳派出所社区民警举报小区内一出租屋很“不对劲”,社区民警立即上门排查,发现果然有“猫腻”。

社区民警在现场看到,客厅放置有一张长桌,桌边坐着三男两女。桌上除7部手机、3部座机、1台电脑,还有一大摞纸质资料,摊开细看,纸上竟是满满的公民的身份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社区民警立即警觉起来。

旋即,社区民警联系通川分局网安大队,网安大队办案民警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纸质资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有上千条,一个嫌疑人手机上的公民信息更是高达上万条。”办案民警文伟丞回忆令人咋舌的现场,一旁的电脑正在不断刷新某电商平台的用户数据,试图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网安大队随即将5名嫌疑人全部带走。

经审讯,男子周某、徐某、程某是“工作室”的“老板”,“工作室”专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还聘请两名女员工充当“客服”,她们根据非法收集的信息,逐一打电话推销保险和贷款业务。周某、徐某、程某将有意愿购买的“客户”,转给相关企业从中获取利益。

捣毁窝点后,民警顺藤摸瓜,又一名嫌疑人付某落网。他因向周某等人提供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办案民警抓获。

文伟丞介绍,周某、徐某、程某、付某4名犯罪嫌疑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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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法律在总则中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这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信息保护加上一把“安全锁”。通川公安提醒,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据通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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