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③|健身去哪儿?2200个全民健身场地等你来打卡

2021-11-30 16:10: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向华

四川在线记者 边钰

随着全民健身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百姓加入到健身者的行列中。然而,随着参与健身人数逐年增多,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凸显。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贯彻《条例》,四川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明透露,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同时,他们将把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作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牛鼻子”来抓。

朱明首先提供了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他介绍,未来将大力推动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统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街道)健身中心、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2200个以上。其中,力争建设各级各类体育公园200个以上,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

在全民健身设施体系上,更是利好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他提到,未来将打造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推动各级加大投入,建设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到“十四五”末,各市、州本级原则上应建有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公共游泳馆;各县、市、区原则上建有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可选建设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滑冰馆等。“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个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建设1个配置有室内、室外健身设施的健身中心,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朱明还透露,他们还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不断完善“体育贷”等支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充分挖掘城市“金边银角”、旧厂房、仓库等潜在的土地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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