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最高罚款50万元!广安市出台《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

2021-12-03 23:14: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博尔

广安观察 彭娟 四川在线记者 邓涵予

12月3日,广安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简称为“《条例》”)颁布实施情况。

据介绍,《条例》分为总则、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33条。对西溪河的保护范围、规划内容、禁止行为、开发利用等方面,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具体规定。《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被誉为广安“母亲河”的西溪河,既是广安主城区的一条景观河,也是一条生态河。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提速,市中心城区扩容加快,西溪河邻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设施不断侵蚀西溪河沿岸两侧绿化带,破坏岸线周边空间,保护西溪河迫在眉睫。

西溪河流经广安区、岳池县等地区,其保护也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因此《条例》也明确了相关责任。市、县级人民政府在西溪河岸线保护、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属地保护责任;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不交叉不重复。例如:查处违法建(构)筑物和破坏环境卫生、园林绿地等行为,城区段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非城区段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为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保护西溪河,广安市各级人民政府还将西溪河岸线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年度政务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条例》对违反其要求的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例如:未经批准临时使用西溪河岸线,或者临时使用期满后未按规定拆除有关设施并恢复原状的,由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推出加强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发挥岸线旅游资源禀赋,鼓励和促进打造特色文化、生态康养、观光度假、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等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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