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边钰
12月15日,记者从邓小平图书馆了解到,12月30日起,由四川省图书馆指导,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邓小平图书馆编制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纸质文献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是四川省在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方面取得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标准。它的发布实施将对总分馆建设起到具体的业务指导作用,对促进市县级公共文化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规范》已在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发布。
据了解,为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纸质文献业务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广安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3月,由四川省图书馆指导,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邓小平图书馆开始编制广安市《规范》地方标准。邓小平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范》是在收集、整理和总结近年来国内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研究、实践中所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安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际情况,起草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纸质文献业务规范》,力求其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规范》涵盖了广安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设置及中心馆、总馆、分馆和服务点所承担的不同职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总分馆建设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包括文献资源建设、条码编码、基础加工、标引、著录等具体业务操作和质量要求等内容,以规范引导广安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向标准化、专业化、体系化方向发展。
据了解,《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地方标准制定范围,邓小平图书馆提出该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建议,并由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出项目申请,广安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公示审查,该《规范》纳入2021年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邓小平图书馆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