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记者12月22日从德阳市纪委监委获悉,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刘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德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中江县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一简历
刘一,男,汉族,1972年11月生,重庆巫溪人,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8年8月,在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
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广汉市西外乡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广汉市西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市城管局副局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年3月至2018年9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职);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职)、一级警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广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四级高级警长;
2021年7月至今,任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