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升级!1月17日起自贡实行小车尾号限行

2022-01-15 07:18:0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1月14日,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由于1月15日零时起,自贡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因此,从17日零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自贡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采取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与货运车禁行区域相同,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准。

限行区域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南湖路)以内区域;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沿滩区新城区域时代大道、板南大道、古盐大道、锦城大道、川南商城路、沿湖路、翠竹路、岱山路、学府路、门第路、古盐道、兴业路、川云路、南环路、翠竹路、园湖路、学林路、书香路。

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新能源汽车、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等不受上述管理措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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