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案例为何被写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01-19 12:45: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月1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报告法院工作。

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提到不少典型案例,四川在线记者梳理发现,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既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判决操纵证券市场大股东赔偿股民损失的案件,又有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判处利用投资养老公寓诈骗者有期徒刑的案件。既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者被判刑的案件,又有贪污贿赂、渎职者被绳之以法的案件。

其中,杨某某诉阙某某、某资产管理公司、谢某某证券纠纷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颁布以来,在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中全国首例判决中小投资者胜诉的案件,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案件的判决实现了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实务领域“零的突破”,针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民事赔偿中的案件管辖、侵权人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给出了解决思路

侵害绿丹至诚公司植物新品种权赔偿案也入选最高法院首批种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案是打击种子套牌侵权的典型案件,在种子行政主管机关送检形成的检验报告与人民法院委托的检测机关作出的检测报告得出不同结论的情况下,采纳人民法院委托检测机关作出的检测结论,认定套牌侵权成立。

此外,还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击毒品犯罪、驾驶机动车袭警、家族式虚假诉讼等案件被写入报告,表明了四川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感受这些案例背后所映射出的公平与正义。

部分典型案例:

杨某某诉阙某某、某资产管理公司、谢某某证券纠纷案:恒康医疗集团股东阙某某与某资产管理公司、谢某某合谋操纵证券市场,非法获利5000余万元,法院认定投资者杨某某在该期间买入、卖出标的股票产生的投资损失与操纵市场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判决三被告承担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连带责任。该案系证券法颁布以来,在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中全国首例判决中小投资者胜诉的案件。

侵害绿丹至诚公司植物新品种权赔偿案:四川绿丹至诚种业公司起诉称泸州泰丰种业公司将其植物新品种“宜香优2115”繁殖材料套用至“宜香优5979”进行销售,侵害其植物新品种权。法院依法判定泸州泰丰种业公司构成侵权,判处赔偿四川绿丹至诚种业公司损失70万元。

“郫县豆瓣”案:成都市郫都区食品工业协会持有的“郫县豆瓣”文字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郫香园食品公司、金川食品公司通过放大、变形字体的方式,生产、销售与“郫县豆瓣”标识近似的“鄣县豆瓣”。法院判决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协会损失100万元。

“青花椒”案: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四川相关餐馆店招等处使用“青花椒”标识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相继在成都、广安、遂宁等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餐馆停止使用“青花椒”标识。一审法院在审理的部分案件中,认定相关餐馆经营者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并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相关餐馆不服,上诉至省法院。省法院依法认定相关餐馆经营者系正当使用“青花椒”,不构成商标侵权,当庭改判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成渝钒钛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内江成渝钒钛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和正常使用环保设施,造成环境污染,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引导成渝钒钛公司承担大气污染环境损害费1038万余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付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付某某非法猎捕麂鹿3只、野猪1只、拱猪3只,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1900元。因猎获的动物已经死亡,且付某某无经济赔偿能力,法院判决其义务巡山护林不低于125日,每日8小时,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完成。

“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以夏某(在逃)等为首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柬埔寨、菲律宾等地设立多个诈骗窝点,以诱骗投资理财的方式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超过1.4亿元。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和四川省打击“杀猪盘”类诈骗集群战役1号专案,代号“5·09”专案。20家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590名被告人刑罚,其中24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共计6921.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

泸州王氏集团涉黑案:1983年起,王德彬以成立房地产公司等为掩护,笼络地痞流氓有组织地实施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拉拢、收买、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王德彬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9名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马比拉曲运输毒品案: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马比拉曲多次从西昌市往云南省勐海县运输毒品,其中海洛因1995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7.5克。法院依法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元峰受贿、贪污案: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药企药商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2118万余元,侵吞结余账外资金28万元。法院依法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王挺受贿案: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原副主任、副理事长王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及关联企业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赂1698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未遂)。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孟柏宇集资诈骗案:孟柏宇等9人以预售老年公寓消费项目等为噱头诈骗老年人755人次,非法吸收资金3251.5万元。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孟柏宇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键等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68万元。

蒋先亮强奸、盗窃案:蒋先亮对被害人周某(6岁)、周某某(4岁)实施奸淫,并通过卡住喉咙、用刀砍击头部等方式阻止被害人哭闹,致使一名重伤昏迷、一名轻伤昏迷。期间,蒋先亮还进入卧室实施盗窃。法院依法以强奸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唐路故意杀人案:唐路因找被害人阿木初(“网红拉姆”)复婚被拒绝后心生怨恨,趁阿木初直播时携带汽油淋泼在被害人身上,并点燃汽油导致阿木初死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70.2万元。

李林袭警案:李林驾驶乡村客运车遇民警设卡检查,在民警要求其下车进行酒精测试时,突然启动机动车将现场执勤民警撞开后逃离,一名辅警阻止其逃跑时被车窗玻璃划伤。法院依法以袭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周利琼等五人虚假诉讼案:周利琼、邓邦泉夫妇与周继成虚构债权债务,周继成向法院起诉,二人名下房屋抵偿给周继成出售,致使相关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法院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三人三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两名涉案人员也被依法判处刑罚。

余某某坠桥死亡案:余某某酒后回家途中坠桥死亡,其家属以该段公路无警示标志等为理由起诉广安市广安区交通局和肖溪镇政府。法院认为余某某家属所举示证据与案涉桥梁的设计、建设等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决驳回余某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李博伦等人贩卖个人信息案:李博伦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以回馈小礼品引诱获取个人信息,用以开通电话卡293张,出售获利16375元。法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博伦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发布道歉书,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

常某等三人煽动网络暴力案:常某因其儿子与安某某发生纠纷,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带有明显负面贬损、侮辱色彩的标题,引发网民对安某某夫妇的诋毁谩骂,安某某不堪负面舆论压力自杀身亡。法院依法以侮辱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外两名协助常某实施犯罪的被告人也被依法判处刑罚。

甘某某拒执案:甘某某拒不执行判令其支付劳务费的生效判决,却经常在娱乐平台打赏主播,被拘留后依然拒不执行。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德昌祥药业公司执行案:山东国际信托股份公司申请执行贵阳德昌祥药业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成铁中院根据贵阳德昌祥药业公司申请,考虑到其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特殊情况,及时解除对贵阳德昌祥药业公司银行账户1500余万元资金的冻结,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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