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已婚男发生婚外情向女方转款,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2022-01-26 14:46: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博尔

曹凘源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已婚男发生婚外情向女方转款,分手后欲要回。近日,这种情况,钱能要回来吗?

近日,高新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产生的纠纷。该案中,已婚的张某通过某交友平台与周某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周某与张某聊天时以买房为由提出“借款”,在收款后通过微信多次要求张某确认款项是借款还是赠与,张某称若周某“背叛”则需要还款,但最终还是表示“不还”。二人分手后张某催促周某还款无果遂提起诉讼。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周某就转款形成的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关系,但张某作出赠与行为的目的系维持婚外情关系,违背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仅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张某将自己置于民法规范之外形成的债为自然之债,该债权非合法权益,不属于民法保护的范畴,也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

法官评案——

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张某的行为违反道德规范为,却欲意图通过司法途径讨回,亵渎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所以,这种债权非合法权益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同时,法院还明确,本案赠与款项来源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张某的妻子对此并不知情,张某的行为不仅危害家庭关系,还损害了其妻子的财产权益。故张某的妻子可以要求周某返还不得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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