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凝聚社会力量 共促消费公平——专访省消委主任叶壮

2022-03-15 16:45: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全省消委组织如何更好地推动消费公平,在护权益、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实现更大作为?3月15日前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任叶壮接受了四川在线记者专访。

问:2021年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企稳回升,下一步,省消委将如何发力助力稳增长?

答:过去一年,省消委成员单位和各级消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创新教育方式,强化综合治理,注重消费引导,培育新型消费热点,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实现企稳回升,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

消委作为企业和群众的桥梁,面对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的情况,将紧扣中心大局主动作为,进一步带动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今年我们将抓住“两促一培一补”集中发力。两促,就是促进日常消费和消费升级。重点围绕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商品,以及餐饮、娱乐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服务类消费,出台引导措施,开展多样化的消费促进活动,让被压抑的需求旺盛起来。同时加强消费市场跟踪和数据分析,制订完善消费供给规划和商品服务提质措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新需要。一培,是培植消费增量,重点围绕绿色、健康、信息、数字零售等新型消费热点,以创新方式处理维权难题,着力纠正市场乱象,为新增长点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补,是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完善农村商业体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让农村居民消费有保障、有质量,促进乡村振兴。

问:为更好地推动消费公平,省消委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近年来,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今年消费维权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我们将落实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消费公平。既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我们要引导科技向善,推动更深层次公平。主动适应科技发展趋势,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防止平台和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心理、行为、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我们要保护特殊群体,促进更大范围公平。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让他们在基本公共服务消费需求不断满足的基础上跟上时代消费步伐,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还要践行绿色低碳,促进代际消费公平。倡导消费者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实现代际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问:四川各级消委如何发挥作用,推动构建协同共管、社会共治的大消费维权体系?

答: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消委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我们要推动生产者把质量挺在前面,加强与行业组织和企业的沟通、磋商、监督,推动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善待消费诉求;要推动经营者把诚信挺在前面,通过联合商家发出倡议、鼓励开展自我承诺等方式,推动诚信规范经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要推动消费者把理性消费挺在前面,密切关注社会消费热点,用好比较试验载体,注意新型消费领域维权热点消费警示,提高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要推动监管者把公正挺在前面,切实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健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积极优化维权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同时,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提高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成本,共同画好消费维权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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